美国公司法知识介绍-5: 董事会的权利与职责

2011-05-29

董事会,股东,与管理层人员职员是使企业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三者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
都担任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首先由股东选出董事会代表股东,并负责企业日常运作.再由董事来决定管理人员的人选.在这大当中,董事会,股东,与管理层人员都拥有各自不同的权益与职责。三方的分工与合作,使得企业的运行与发展成为可能。首先,我们要讨论董事会的主要权利与职责。
根据美国法律,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董事会对企业大多数的事项具有决定权。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董事会能够随意以自己的认为可行的方式经营企业。在如果不按照股东的意愿经营,董事可能在下一次的选举中落选,甚至在到任以前被提前卸职。因此,作为企业董事,必须了解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职责,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尽可能地以股东的立场为企业运行与发展作出最佳选择。
一,董事会的权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良好的个人信念做出判断企业董事既能拥有管理
与经营企业上的最大权利。上面所述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经营企业的权利与分派任务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董事能够选择与提拔企业管理人员并下放一定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下放权利并不代表下放职责。通常而言,企业董事会可以赋予企业管理人员一定的权利,但必须继续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董事会不能够将涉及企业经营核心的职责赋予他人。董事会通常应为下属管理人员的行为负责。由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日间复杂,很多时候企业运行所涉及的职责需由特殊的委员会而非个人来承担。因此,董事会也可以选择与成立特殊委员会,并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利。董事会的权利同时也受到一定限制。通常而言,法律赋予董事会涉及企业管理的一切权利。但是,企业自身能够在企业章程中限制董事会的权利。另外,部分企业行为,如果不在企业日常经营的范围之内,必需取得企业股东的同意。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决定的问题:
1 公司章程的修改
2 公司法规的履行或删改
3 股票的发行
4 企业的终止
5 股东大会的召开
6 企业的兼并或合并计划批准
7 非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企业资产的出售

二,董事会的职责。企业董事会通常拥有三方面的职责,换句话说,董事会有责任对企业及
股东保持信任(fiduciary duty),谨慎(duty of care),及忠诚(duty of loyalty).
“Fiduciary duty”是指董事会的行为必须对企业及股东负责,在最大程度上考虑企业及股
东的利益,以为企业及股东创造利润为首任,而非个人利益。如果因个人利益而忽略企业及
股东的利益,即违背了对股东保持信用的职责。
“Duty of Care”是指董事会必须对企业投入一定程度上的精力,为企业的正常运作负责,而不至
忽视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衡量董事会是否对企业投入足够精力的标准因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而言,衡量标准是一般普通谨慎的人在同样情况下是否会投入相同程度的精力。以下几点是公认的应达到的谨慎标准:
1 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各委员会会议。
2 阅读,理解董事会会议的相关信息,包括会议的记录,拟定会议将要讨论的问题,以及企业年终报表等等。如有必要,董事会还应做出响应,有所行动。
3 参与董事会的讨论。
4 如有需要,独自查究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问题。
5 在讨论中不能一昧遵循上级或同事的意见,反驳不可行的观点。
6 审阅股东报告。
“Duty of Loyalty”是指董事会应避免任何与企业有利益冲突的行为。法律规定,如有利益冲突
存在,董事会应公开利益冲突及其性质,并讨论其利弊以便作出不违背企业及股东利益的决定。另外,由于可知的信息通常有限,董事会有权根据他人意见,报告,文件,或年终报表做出最有利的决定。


谢谢阅读 欢迎分享
转载请注明出处
Read More


大众点评

点评内容:
  点评者: